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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号院
劳务派遣服务是指人员派遣、人才雇佣、派遣工人、劳务雇佣和员工租赁,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工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支付报酬,将劳务转让给其他用人单位,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务费给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机构。
劳务支付发生在劳务派遣企业与被派遣企业之间。被派遣企业应当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费,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。劳务派遣服务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市场上出现的一种跨地区、跨行业的新型就业方式。
1、服务对象
一般来说,经省、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,可以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,其主要业务包括人力资源外包、人力资源派遣、劳务派遣服务通过招聘网络为企业提供人才供应信息、为个人提供就业登记和推荐、为企业举办代理招聘会和法律法规咨询等。
2、合作模式
劳务派遣服务通过与省市劳动部门、高等院校、职业技术学校等建立联系与合作,企业将储备劳动力资源,为毕业生、闲散学生和各行各业的求职者提供许多就业机会。其网上招聘网站可以是青年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共青团市委、劳教局、科技局、农业局、民政局、广电传媒有限公司等部门联合举办,依托企业、高校和媒体,成立政府部门,旨在提高青年人的创业和就业能力,成为当地招聘网站。
3、工作要求
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:“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。劳务派遣服务是一种补充形式,只能在临时性的、辅助性的或替代性的工作中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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